银行 | 保险 | 黄金 | 房产 | 汽车 | 股票 | 基金 | 债券 | 外汇 | 期货 | 消费 | 理财师专栏 | 理财论坛 | 理财顾问|IT论坛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意见建议:
要理财首页 | 相关产品 | 理财方案 | 持家有道 | 单身一族 | 伊人财道 | 工薪阶层 | 理财故事 | 理财学校 | 财富生活 | 网友杂评 |网络理财系统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视力保护色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证是对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所发证件的统称。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

  《房屋所有权证》发给拥有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发给房屋共有人。《房屋他项权证》发给与房屋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权人,如典权人、抵押权人等。

  《房屋产权证》一旦遗失,应尽快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申请人应提交补领新证申请书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经房管机关审查确认后,补发新证,并按规定征收重新登记费用。




本站网址:要理财(www.yaolicai.com)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图行天下
     理财美文
     最新文章
     今日热点
     理财推广


    意见建议|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理财论坛 | 理财博客| 加入我们
    京ICP备06034592
    Copyright © 2006 YaoLiC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